3 Dec 2015

从填海到议会改革

现代社会发生的许多民间抗争事件,其根源就是政府以“公共建设或经济发展有利于多数人”为理由,迫使少数利益相关者牺牲自己的利益 – 包括居所、土地、环境或健康。在抗争运动中,抗争群体往往被标签为反对发展分子,或伤害多数人利益的不识大局者。捍卫苏丹街运动就曾被批评反对发展捷运计 划,国家能源公司也曾说过,若万绕反高压电缆运动继续进行,国能无法将电供传输到巴生谷一带,将导致巴生谷面临电量不足危机。

在槟城填海风波中,我们听到同样的论述。槟州政府以巨额赔偿为由,拒绝接纳巫统议员的州议会动议,既举办填海计划公听会以及一旦发现计划对环境有害就搁置计划。动议 的内容,其实是任何发展计划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过去国阵政府滥权进行的发展计划,反对党也曾作出同样的倡议。例如,武吉免登区国会议员方贵伦曾要求政府 针对苏丹街捷运风波召开公听会,柔佛明吉摩州议员陈泓宾也曾批评柔佛州政府在没有通过环境评估报告前,仓促宣布居銮加亨水坝工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