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Dec 2015

从填海到议会改革

现代社会发生的许多民间抗争事件,其根源就是政府以“公共建设或经济发展有利于多数人”为理由,迫使少数利益相关者牺牲自己的利益 – 包括居所、土地、环境或健康。在抗争运动中,抗争群体往往被标签为反对发展分子,或伤害多数人利益的不识大局者。捍卫苏丹街运动就曾被批评反对发展捷运计 划,国家能源公司也曾说过,若万绕反高压电缆运动继续进行,国能无法将电供传输到巴生谷一带,将导致巴生谷面临电量不足危机。

在槟城填海风波中,我们听到同样的论述。槟州政府以巨额赔偿为由,拒绝接纳巫统议员的州议会动议,既举办填海计划公听会以及一旦发现计划对环境有害就搁置计划。动议 的内容,其实是任何发展计划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过去国阵政府滥权进行的发展计划,反对党也曾作出同样的倡议。例如,武吉免登区国会议员方贵伦曾要求政府 针对苏丹街捷运风波召开公听会,柔佛明吉摩州议员陈泓宾也曾批评柔佛州政府在没有通过环境评估报告前,仓促宣布居銮加亨水坝工程计划。

民主治理应以民为本,沿海居民的生活环境,渔民的生计是否受到影响,他们世代居住的海岸会否因填海遭受巨大破坏,这些应该是此次风波的中心。即使 是前朝政府留下的问题,现届政府也有责任解决问题,而不是担心毁约赔偿而拒绝检讨。直接以赔偿为由,阻断民主沟通途径及寻求其他解决方案的可能性,对仍受 影响居民未免不公平。

审议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强调任何决定必须经过多次的商榷与咨询,最终达致共识以作出最好的决定。因此关心民生的政府应该允许多次的环境评估和举办尽可能多的 人民咨询会议。即使曾经举办过公听会和做过环境评估报告,再做多几次又何妨呢?槟州政府应该耐心与居民对话,实践与国阵不同的民主文化。

槟城的填海风波只是海域环境保护的冰山一角,许多州属面临的填海问题涉及的法律与政策同出一辙,因此应将全国的填海计划统一视之及提出解决方案,避免见树不见林的问题。回归政策和法律,也可避免此次风波变成政党角力,而忽视现有环保制度的缺陷及探讨解决方案。
槟 州巫统议员的动议是关注海域环境保护的第一步,接下来,国阵和民联州政府应该在全国13个州议会和国会提出同样建议,暂停全国的填海计划,邀请专业的环保 团体重新启动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Impact Assessement)。若发现第一次环境评估报告有疏漏,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必须与发展商严正交涉,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没有义务给予赔偿。即使政府必须付 出巨额赔偿,笔者建议,联邦政府设立环境正义基金,针对前朝或现届政府的过错负上政治责任,也避免以后重蹈覆辙。

为什么应该由联邦政府来买单?不是因为槟州前朝国阵政府和现届联邦国阵政府属于同个政治联盟,而是我国的财政资源高度集中于联邦政府,相对于联邦 政府2016年的2672亿令吉财政预算案,槟城的2016年预算案只有11.5亿令吉。在仅有联邦政府的0.43巴仙财力的情况下,要求槟州政府承担所 有错误决策,包括联邦环境部负责的环境评估报告,这点极不公平。再者,联邦政府成立该基金后,也方便协调各州的填海状况,统一对全国有问题的填海计划发出 赔偿。

除了拨乱反正之外,填海风波也应该落实制度改革,避免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朝野政党应在国会提出修正1974年环境品质法令(Environmental Quality Act),1987年环境品质(指定活动)(环境影响评估)规则(Environmental Quality Order)和环境影响评估条例。

除了环境评估之外,社会影响评估(Social Impact Assessment)也应成为重要的标准。原因是填海计划影响海洋生态后,接下来将打击依海为生居民的生计,最终逼使居民转换职业、到其他地方工作或举 家搬迁,一个发展计划可能对当地社区造成深远的社会影响。所以政府应该更严格审查、批准和管制填海计划,确保我们的下一代仍享有自然无污染的海域,也让沿 海社区的遗迹和文化得以长久保存。

关于槟州行动党与五位公正党州议员的纠葛,解决方案应该朝议会改革着手,而非仅着眼于议员自裁权。籍此风波,国会与各州州议会应成立由朝野政党组 成的常设环境保护委员会(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mmittee),监督任何与环境有关的计划,受理遭影响居民的投诉。各政党也可以在委员会阶段进行更深入的讨论,在召开国会会议或州议会会议之前, 委员会就必须多次磋商和提出各种解决方案。

马来西亚的议会非常不健全,缺乏监督各政府部门的议会委员会,多年来国会也仅有公账委员会发挥 功用,无法不沦为强势政府的橡皮图章。反之,英国下议院自1997年既成立环境稽查委员会(Environmental Audit Committe),负责稽查政府相关部门的环境政策和项目,包括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绿色税制等问题。新一届的英国国会环境稽查委员会自 2015年6月20日成立以来,就做了6个公开调查(Inquiries),(一)政府的可持续发展方向,(二)关于飞机场的排碳量、空气素质和噪音, (三)柴油机废气排放与空气素质,(四)绿色投资银行的未来,(五)评估欧盟与英国环境政策,(六)土地健康。

澳洲新南威尔斯州议会也设有环境与策划委员会,由五个州议员组成的委员会的责任是监督政府在环境、遗迹、地方政府、策划及狩猎方面的施政。他们时时刻刻研究现有法律,调查政府部门的财政表现和年度报告。

当今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复杂,我国50年代设立的国会与州议会机制已无法解决当下的种种问题,必须成立专门的常设委员会来处理之。雪兰莪州议会在邓 章钦担任议长时期,设立了三个常设委员会以调查土地、地方政府和官联公司相关投诉,监督雪州政府的施政,是很大的进步。如今,联邦与各州执政党应以开放的 态度,落实议会改革及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创造更成熟与进步的政治文化,让这次的填海风波,从危机变成改革的契机。

03/1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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