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Nov 2015

人权:只因为你是人!

源自西方的“人权”(Human Rights )概念,其词源由“人”(Human)与“权”组成。人自然是指人类,Rights却有两层意义,第一层意义是对错之“对”,比如说对的答案(Right Answer),对的地点(Right location)等等。在这个意义上,Human Rights 为人类的行为制订了一个是非对错的标准,违反人权意味“对某人做了错事”。

第二层意义是“权利”,既一人理应享有的权力(Power)、特权(Privileges)或者自由(Liberties)。英国早于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Magna Carta)就使用了权利的字眼:

……英国教会当享有自由,英国臣民及其子孙后代,将如前述,自余等及余等之后嗣在任何事件与任何时期中,永远适当而和平,自由而安静,充分而全然享受上述各项自由、权利与条约……”(第63条)


 的最低标准

人权,简单的说,就是身为一个人所应享有的权利。作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最低标准,人权不仅保障人类不受奴役与压迫,人权也强调人必须有尊严地生活,必须享有基本的衣食住行,不愁温饱,不露宿街头。

联合国如此定义人权:人权是所有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不分国籍、住所、性别、民族或种族、肤色、宗教、语言或其它身份地位。我们都平等地且不受歧视地享有我们的人权。这些人权相互关连、相互依赖且不可分割。

非公民也享有人权

人权不分国籍,无论公民或者非公民都应享有人权。若只有公民才享有的权利,便是公民权利(Civil Rights),人权的范围更广,它涵盖了一国国界内的公民与非公民。

举 例说,我国一些公民担心在马来西亚的移民工人(Migrant worker,通称外籍劳工)占用我国的公共资源,不同意移工孩子就读公立学校,实际上否定了儿童的教育权利。他们认为,公民纳税,外国人岂可坐享其成? 可难道移工纳的人头税不算税吗?他们日常生活的消费难道没有为国库贡献间接税吗?他们实际上也是纳税人,只是歧视让我们看不清事实。

尊重人权,也是尊重每个个体的平等权利。我们不能基于性别、族群与宗教歧视其他个体。前阵子,伊斯兰机构以禁止男穿女装或女穿男装的条例提控跨性人(Transgender),侵犯了跨性人自由表达性向的权利。

人权是普世价值

人权的其他几个特征也需要阐述一下,既普世性(Universal)、不可剥夺(Inalienable)、不可分割(Indivisible)和相互依赖(Interdependent)。

人权是普世价值,放诸四海而皆准。每个人的尊严不会因为生于欧洲、美洲、亚洲或非洲而有所不同。

人权的部分批评者指责人权是西方的价值观,不适用于历史文化完全不同的东方社会,最经典的论述莫过于李光耀的“亚洲价值观”,他高举儒家的集体与家庭主义,拒绝与之相悖的西方民主与人权思想。

然而,亚洲国家如韩国、菲律宾、印度和日本的民主化经验,恰恰证明了亚洲国家也能从威权体制过渡到民主体制。独裁者往往利用文化的外衣,滥用权力打压异议,只为了维护贪腐无度的政治集团,岂有维护文化之心哉!

人权不可剥夺

人权不可轻易被剥夺,但若公民触犯法律而被囚禁,政府可以剥夺其部分自由。《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在第四条阐明:

“在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命并经正式宣布时,本公约缔约国得采取措施克减其在本公约下所承担的义务,但克减的程度以紧急情势所严格需要 者为限,此等措施并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负有的其他义务相矛盾,且不得包含纯粹基於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由的歧视。”

也就是说,紧急状态期间,政府有权剥夺部分公民与政治权利,比如说实行宵禁,限制公民的行动自由与结社自由。即便如此,政府仍不能侵犯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平等权和免于酷刑的权力。

人权不能分割

《世界人权宣言》涵盖了公民与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任何政府不能基于政治考量,优先赋予公民部分人权,却严加限制其它人权。例 如,中国前总理温家宝说,中国政府优先考虑的是十三亿人民的温饱,而不是落实民主改革。中共政府将经济权利独立出来优先提倡,压制人民行使表达意见和自由 结社的权利,这就是“分割人权”的做法。

因此,人权应该是整全性的,政府不能说,“我已经给了你70巴仙的人权了,你还想怎样?”,公民应该享有百分百的人权。

人权律师佐斯.迪欧诺(Jose W. Diokno)对人权的整全性曾有一段精辟的说法:“若我们不能享有经济、文化与社会权利,我们也无法享有公民与政治权利;反之,若我们不能行使公民与政治权利,我们也将无法保障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没有选择的自由,而没有选择自由的人也势必无法阻止自己迈向饥饿。”

人权相互依赖

人权的相互依赖,指的是一种权利将对另一种权利产生影响,我们不能独立看待某个权利。比如说,当工人失去工作权(Right to Work),他的家人或会陷入贫困,影响其家庭成员的健康权(Right to health)和生命权(Right to Life)。

又或者,当传统父权家庭剥夺女儿接受教育的权利(Right to education),这将使影响她的工作权(Right to Work),甚至在未来面临家庭暴力时没有足够的知识争取平等权利(Right to Equality)。

了解人权相互依赖的特征后,政府与社会大众必须知道,剥夺一个人的某权利将引发骨牌效应,影响他周边亲友的基本人权,最终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应该极力确保人权的整全性及小心翼翼保障个别的权利。

完稿于7/11/15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