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Whitebox的柜台人员说,“老板有紧急事情去医院一趟,我们必须提早关门”,所以只能匆匆看了一回,拍下相片回去研究。
首先,这个展览主题很有趣。新冠肺炎期间,人对生命到底怀着什么态度?
有些人担惊受怕,尽量减少出门,出门回来就要全身消毒。
有些人抱持平常心态度,认为死亡率仅有1-2巴仙,只根据卫生部指示做基本防疫措施。也有令人敬佩的医疗人员,虽然畏惧但是仍专业执行自己的任务。
有些人希望尽快打疫苗,避免感染病毒;也有人拒绝打疫苗,批评政府直接或间接强迫人民打疫苗,否决人民的基本人权。
长璜作品显示的,包括空无一人的街头,单独行走或活动的个人,或者群聚打羽球的年轻人。
作为一位从事工会的积极人士,我对其中一张图片颇有感触。寒冷的雾气中,一个工人穿着防护服在组屋附近用手推车移动货物(或垃圾?)。
须知疫情期间,必要行业(essential services)的从业员不得不工作。他们可能是杂货店的工人、餐馆的厨师、电召摩托送餐员或清理垃圾的工人。
若他们不工作,疫情期间人民就会面对严重粮食安全问题,所以说他们是前线人员并不为过。跟有得选择不打疫苗的人相比,他们别无选择,因为他们若不工作,就会影响他人陷入饥饿。
因此,疫情虽然把许多人隔离锁在家里,却千万别忘记,是这些必要行业工人让所有人保持生存的最基本状态 -- 食物权、适宜生活水平的权利、健康权等等。而这些有赖于政府的介入和协调,紧急状态完全不能依赖市场保护基本人权。
在非疫情期间,其实道理也一样,人的基本经济和社会权依赖于社会中其它个体的劳作。但是疫情的行动限制让我们突然发现,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依赖变得如此重要,一旦被切断我们就会陷入没粮食、没水电和医疗服务的困境。
这个理所当然, take for granted的态度,就像小叮当的其中一个道具一样,让人突然醒悟氧气的可贵及不可或缺。
所以我曾经疫情期间解释过,联合国的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虽然以个人作为权利的单位,但是第29条却阐明个人权利和社会义务之间的关系。
“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倡议不应该强迫人民打疫苗,或者对不打疫苗者施加限制者,其实只在意自己的自由,却忘记了对社会和其它人负责也是人权的基本精神。就像食物权的互相依赖一样,每个人的健康权也会在疫情期间受到其他人的影响。当你在社会中的行为影响他人的人权,社会义务就必须被考虑。
有者说,即使打了疫苗依然会传播病毒。没有错。但是科学数据证明,没打疫苗前的死亡率远远高于打疫苗,我国80巴仙成人打了疫苗后,疫情已经成功获得控制。
这是一个事实。若政府可以更早购得疫苗,死亡人数或许不必达到三万人,社会上会少一些无父无母的孤儿。
每个人可以决定自己的生命权,但是没有权利以自己的行动侵犯他人的生命权或健康权。仅仅思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其他人的权利,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不能以捍卫人权美化之。
相片里的工人,他是否畏惧死亡?
我认为许多必要行业工人都是战战兢兢地工作,一位电召摩托送餐员就说,他们冒着风险送餐,还自己掏腰包送粮食给疫情期间没有收入的人。另一个朋友说,她的家人是前线医疗人员,他们长时间工作几乎到了崩溃的地步。
他们选择做下去,因为那既是社会义务,也是维护他人基本人权的工作。
这些是高风险工作。他们或许感染病毒而死亡,或许带回家导致家人死亡。麻坡ST电子厂死了19人,部分工人回家后也导致家人感染病毒。该电子厂生产医疗需用的Ventilator零件,他们都做出了牺牲。
类似新冠肺炎的健康危机,畏死与否端视个人的人生态度。但是政府可以做得更好,在疫情期间保障尽可能多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政府可以注入更多医疗预算,增加医院和医疗人员;确保疫情期间劳资必须协商工作场所的卫生及安全措施;为所有人提供粮食及医疗服务;为所有工人包括自雇人士如艺术工作者提供社会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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